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       单位:科研处       审核:于远念      浏览:

各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18〕7 号,见附件)要求,对照《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据实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于 2018年10月20日前连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光盘各一式 2 份,报送至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 系 人:于远念

联系电话:81791975(61975)

电子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 研 处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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